欢迎大家浏览上海市最新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公示名单!本公示旨在进一步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沪发展,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卓越全球城市提供智力支持。
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名单包括在上海市留学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人员。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姓名
出国留学时间
回国时间
留学国家和学校
专业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
引进落户类型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日期]至[日期],共[天数]天。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对公示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并提出异议。
异议提出方式
如对公示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书面材料:提交至上海市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地址])
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异议人的基本信息、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上海市留学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备注
最终落户资格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为准。若发现公示人员不符合落户条件,将取消其落户资格。
我们热忱欢迎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发展,共同推动上海的创新与繁荣。感谢大家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