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概述
天津市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台了《天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津人社发〔2022〕10号),其中包括针对海运留学生的落户优惠政策。
申请条件
1.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
2. 在天津市海运企业担任高管、技术骨干或其他重要岗位;
3. 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2. 人社局受理申请后初审材料;
3.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面试或专家评审;
4. 评审通过后,人社局核发《天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审批表》;
5. 申请人凭《审批表》到天津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材料
1. 护照、签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3. 毕业后工作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4. 在天津市海运企业任职材料(如劳动合同、聘书等);
5. 引进单位推荐信;
6. 人才引进评审表。
办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从申请到落户办理完成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可能因个案情况而异。
办理费用
申请海运留学生落户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殊情况
1. 对于在天津市海运企业已工作满5年且符合落户政策的留学人员,可以直接申请落户,无需参加评审;
2. 对于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留学人员,可享受优先落户政策。
联系方式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鞍山西道118号
电话:022-58779877
传真:022-58779981